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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有片)女兒考照前練車自撞 母心急欲頂罪遭警識破
【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/臺中報導】臺中市北屯區日前發生一起自撞車禍,一輛自小客車右轉時直接撞上路邊燈桿,導致車頭嚴重毀損。警方調查時車內1名婦人聲稱是她駕車,但因她一直急著催促警方趕緊調查且神情有異,讓警方起疑,並告之要調監視器追查及謊報的後果,婦人才坦承是和丈夫及女兒一起外出,由即將考駕照女兒「練車」,不料發生事故。
台中一名女子考駕照開車載父母「練車 」不慎自撞路燈桿,母親試圖頂罪但被警方識破。
臺中市警局第五分局警方接獲民眾報案,稱旱溪西路3段發生自撞車禍。員警到場後,49歲的陳女向警方表示自己駕車不慎碰撞燈桿,車上的女兒及丈夫都受了傷,已先前往醫院治療。經員警觀察現場跡證,並沒有煞車痕跡,研判駕駛可能分心未注意路況,或者不熟悉車輛操作所致。然而,一旁的陳女不斷催促警方儘快製作事故資料,且眼神閃躲,令員警起了疑心。
肇事女子步出駕駛座。翻攝畫面
警方嚴正告之陳女,為釐清案情將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並查訪附近居民,如果發現有謊報或陳述不實內容將依法查辦。陳女一聽頓時慌了,立即改口向員警坦承。女兒當天下午要考照,於是她與丈夫陪同女兒在路上「練車」,沒想到發生意外。警方立即派員至醫院向陳女女兒查證,並實施酒測結果無酒精反應,經比對監視器畫面及外型特徵,確認她就是肇事駕駛。
自撞路燈桿自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。翻攝畫面
第五分局提醒,警方處理車禍案件偶爾會遇到冒名頂替事故當事人的情形,不論是為了詐領保險金,還是掩護家人朋友,此行為恐涉及刑法冒名頂替、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。另外,如民眾無照想要練習開車,應至合法的練習場或依規定申請學習駕照,切勿逕自駕駛上路,以免違反交通法規或不慎造成事故危害。